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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畜禽集贸市场和屠宰企业开展明察暗访。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督促畜禽集贸市场开办方履行畜禽凭证入场把关主体责任,不得让没有动物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场交易★。加强派驻官方兽医管理★,规范检疫出证行为。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同步检疫,监督企业对经检疫不合格或不可食用的畜禽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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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全面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瘦肉精★”和畜禽屠宰方面的风险隐患★;对畜禽屠宰企业、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开展全面集中排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结合多数屠宰企业半夜屠宰、凌晨上市的特点★,围绕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屠宰企业开展明查或暗访,实施“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抓好问题线索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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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屠宰企业的管理。重点检查屠宰企业是否严把畜禽入场查验关、出场检验检疫关,落实肉品检验检疫制度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使用违禁药物或给畜禽注水★,检查屠宰企业的肉品追溯记录是否完整★、准确★。从畜禽入场到产品出厂全过程★,待宰间★、屠宰间★、发货平台,屠宰工人执行屠宰操作相关标准,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按肉品品质检验规程实施检验等开展督查。加强畜禽及畜禽产品运输车辆和屠宰车间清洗消毒★、入场查证验物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管。监督屠宰企业规范建立生产经营等台账,运用★“牧运通-桂★”系统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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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监督★,落实畜禽屠宰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瘦肉精”和屠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2025年元旦、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屠宰及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部署★,组织持续开展了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明察暗访活动,保障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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